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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通知称,广电总局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并要求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要高度重视,抓紧组织进行核查清理,确保上述要求落到实处。槟榔,一级致癌物据了解,槟榔是一种棕榈科植物,原产于马来西亚,同时在亚洲热带地区广泛栽培,而目前在我国云南、海南等热带地区均有种植。在部分国家及地区,种植槟榔仅用作观赏,但在我国湖南、海南等地,则有咀嚼槟榔及其制品的习惯。但咀嚼槟榔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却时常被忽视。经医学研究发现,首先,长期咀嚼槟榔,对牙齿磨耗严重,易导致牙齿变红变黑,甚至造成牙齿提前脱落,而且市售的槟榔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可能使用石灰,槟榔汁与石灰混合,容易形成牙结石,槟榔纤维也可能会刺伤牙龈或堵塞牙缝。其次,长期咀嚼会加大颞下颌关节负重,引起关节弹响,疼痛等症状,严重时还可导致关节盘穿孔。另外,槟榔部分成分会损害味觉神经与唾液分泌,影响消化功能,槟榔渣刺激胃壁,严重可导致胃粘膜发炎甚至穿孔。而更为严重的是,研究发现,槟榔果中的槟榔素和槟榔碱具有潜在的致癌性,槟榔的花、藤也含有槟榔生物碱、槟榔鞣质、槟榔特异性亚硝胺和活性氧等致癌物质。咀嚼槟榔会使发生口腔癌的风险大幅上升,同时,槟榔中的有害物质会被人体吸收,增加肺癌、食道癌等风险。早在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就已经将槟榔认定为一级致癌物。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也在2017年发布的《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致癌物清单》中将槟榔果、含药草的槟榔嚼块和不含烟草的槟榔嚼块一并列入“一类致癌物清单”。2019年2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健康口腔行动方案(2019—2025年)中也指出,对于口腔健康行为普及行动,要实施口腔疾病高危行为干预。在有咀嚼槟榔习惯的地区,以长期咀嚼槟榔对口腔健康的危害为重点,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口腔健康检查,促进牙周、口腔黏膜病变等疾病早诊早治。而一些国家已经通过法律对槟榔进行了严格控制。今年8月,中国驻伊斯坦布尔总领馆发文提醒,切勿携带槟榔入境土耳其。根据土耳其法律,槟榔中所含槟榔碱因具有致幻性而被认定为毒品,已有多名中国公民,在乘坐不同航班入境土耳其时因携带槟榔被捕。广告泛滥,产业规模膨胀但令人诧异的是,尽管槟榔的危害简直使人不寒而栗,我国槟榔产业的规模却仍在快速增长。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槟榔产业全产业链产业规模已超过700亿,其中,湖南作为槟榔主要的消费地区,拥有槟榔食品生产企业121家,规模企业12家,湖南省从事槟榔生产、销售的人员超过20万,湖南省槟榔行业产值已突破400亿,并且仍然保持着10%左右的年均增速。分析来看,一方面,槟榔跟烟草类似,槟榔碱会使人产生一定的成瘾性,另一方面,充斥着电视、广播及网络平台等渠道的槟榔广告对槟榔产业的不断扩张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以知名槟榔品牌“口味王”为例,此前不仅在热播综艺《这!就是街舞》、《欢乐喜剧人》中以冠名等方式对其产品及品牌进行宣传,还曾连续3年独家冠名赞助湖南卫视春晚。而另一品牌“湘潭铺子”也曾在热播综艺《吐槽大会》中宣传其槟榔产品。《这就是灌篮》、《德云斗笑社》等热播综艺中也曾出现槟榔广告的身影。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槟榔品牌还推出了“养生槟榔”产品,在槟榔制品中加入了枸杞、桂花油、木糖醇等。例如“湘潭铺子”的枸杞槟榔在广告宣传中还打出了“有枸杞更好一点”的宣传语。但“养生槟榔”并不会减少槟榔的危害,反而经过泛滥的广告宣传,让本就对槟榔了解欠缺的消费者,更容易忽视槟榔带来的危害。实际上,在本次广电总局发布槟榔宣传“禁令”之前,早在2019年3月,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就曾发出《关于停止广告宣传的通知》,要求湖南省所有槟榔企业即日起停止国内全部广告宣传,停止发布的媒介平台包含且不限于报纸、电台、电视台等。目前来看,尚无食用槟榔的安全标准,槟榔产业的监管体系仍不完善,消费者对于槟榔及其危害的认知仍然欠缺,宣传“禁令”仅仅是一个开始,槟榔产业亟需合理引导及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