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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展食品小作坊提升行动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质行动方案(2019-2023年)》,力争五年内地级以上市100%建成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基本消灭黑作坊。

  行动明确2023年前完成“四大”工作目标:

  实现全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程序高效、便捷,各地食品小作坊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食品小作坊电子登记证。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食品小作坊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率与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100%,食品小作坊自查率100%。

  各地建立完善的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与抽检计划公布率与覆盖率100%,基本消灭食品黑作坊、黑窝点,不发生小作坊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全省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可控、卫生状况良好,食品小作坊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全省地级以上市100%建成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生产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7%以上,地方特色食品小作坊得到长足发展。

  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了“十项”工作措施:

  完善食品小作坊法律法规与制度。

  建立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推行食品小作坊监管与抽检计划向社会公示制度。

  强化食品小作坊风险隐患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小作坊坚决予以取缔。及时消除隐患。

  对食品小作坊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严查食品小作坊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山寨”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食品小作坊规范指导。组织开展食品小作坊生产控制规范达标行动,制订食品小作坊高风险品种、重点品种、地方特色食品生产指引,推动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督促食品小作坊按标准规范生产。

  推进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制订全省的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工作指引。以“政府扶持、部门指导、企业主唱、市场运作”为指导,对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实施规范管理。

  落实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各方责任。强化食品小作坊业主主体责任,配置食品安全管理员,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与监管部门监管责任。

  推动食品小作坊社会共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据悉,食品小作坊提质行动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为整治期,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为规范期,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为提高期,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为巩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