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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显成效


近日,福建省莆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召开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通报自2014年7月以来莆田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公布经营超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经营掺假掺杂花椒案、使用违禁农药种植草莓案、无证从事生猪屠宰及销售案等9起危害食品安全的典型案例。

莆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为遏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频发、高发的势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莆田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重点,出台《莆田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莆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莆田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案件协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等制度,形成了食品安全监管协同执法、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根据统计,自2014年7月以来,莆田市共查办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843起,涉案总货值1025.10万元。其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办案件1651起,移送公安机关72起;公安机关破获食品犯罪案件156起,刑事拘留79人;检察机关批捕59人;法院共受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36件,审结30件。